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面向部分高校選調一批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到我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全省共計劃選調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2441名,報考者可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s://www.gdzz.gov.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hrss.gd.gov.cn)、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或“粵省事”“廣東發(fā)布”“粵講粵政”微信公眾號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選調對象和高校范圍
選調對象為部分國內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取得學位并完成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部分國(境)外知名高校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選調高校范圍見附件2。
報考者需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報考者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yè)生還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在職培養(yǎng)以及專升本(專插本)、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民辦分校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列入選調對象范圍。
三、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法等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二)作風樸實,愛國敬業(yè),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備授予相應學位條件。附件2中ⅲ、ⅳ類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學習成績在班級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27周歲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周歲。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五)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在本科、研究生就讀期間,曾擔任校院系團委書記、副書記、部長、副部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班長、副班長,以及校社團負責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讀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以上獎學金,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黨(團)干部等校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
4.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學術不端和品行存在問題,或者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作為選調對象。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選調生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推薦和資格初審。采取網絡公開報名,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誠信報考。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程序如下:
1.報名。報考者通過《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職位表》(附件1)查詢職位信息,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2.推薦。報考前,報考者需填寫《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推薦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學校就業(yè)指導部門、學校學生工作部門中的任一部門審核蓋章,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生人員聯(lián)誼會等單位、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社區(qū))黨組織或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中的任一組織(單位)審核蓋章。
3.網上注冊和報名確認。報考者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注冊,準確齊全填寫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以及審核蓋章后的《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推薦表》電子圖片(須為jpg格式)。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后應在報名截止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資格初審。報名系統(tǒng)將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在報名截止前,報考者可改報其他職位。
5.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者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時,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筆試。筆試共2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各占筆試成績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時間為12月17日,在北京、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5地設置考點,報考者報名時需選擇筆試地點。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完成筆試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者可憑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
(三)資格審核。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具體職位選調人數(shù)1︰3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報考者中確定面試人選,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網上資格審核。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核由省直選調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重點審核報考者的年齡、專業(yè)、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和推薦意見等事項。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及主動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報考公安、監(jiān)獄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測評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四)面試。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請報考者務必保持手機等聯(lián)系方式暢通。
(五)體檢和考察。具體由省直選調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若同一職位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至低確定。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各占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荚嚲C合成績未達到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體檢按公務員考錄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
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主要社會關系、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人選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jù)職位需要,選調機關可以對考察人選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是否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重要參考。
(六)公示和錄用。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辦理錄用手續(xù)后選調機關應及時發(fā)送錄用通知書,待報考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正式報到。
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崗位)的報考者,待錄用時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選擇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七)遞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選調機關提出意見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一般不能超過一個招錄周期。
1. 體檢不合格的;
2. 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選放棄考察的;
5. 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資格的。
(八)加強培養(yǎng)鍛煉。省直單位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層鍛煉2年,一般先到村任職1年,再到廣東省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qū)和北部生態(tài)發(fā)展區(qū)本系統(tǒng)的縣直單位工作1年。其他選調生錄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職2年進行基層鍛煉。完成基層鍛煉后返回選調機關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選調期間,開通政策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熱線電話,詳見附件5。
(三)本次選調不對報考者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附件:1.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職位表
2.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高校范圍
3.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推薦表
4.報考指南
5.咨詢電話
6.專業(yè)參考目錄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1月21日